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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转:关于申报“44118太阳成城集团第七届实验技术成果奖”的通知
各院、系、所、中心:
为鼓励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实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更好地为我校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创造条件,学校设立44118太阳成城集团实验技术成果奖。依照《44118太阳成城集团实验室工作评审奖励办法》及我部相关规定,现将2013年第七届实验技术成果奖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届实验技术成果奖的奖励重点是具有良好创新性及推广应用性的成果。凡在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间利用我校实验室完成的,与下列工作相关的成果均可申报:
1.实验技术及测试方法的研究与开发;
2.实验装置的设计、制作和改造;
3.实验教学,特别是创新性实验教学方面的成果;
4.大型仪器设备功能的扩展与开发,以及维修技术的改进与创新;
5.其他与实验技术相关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
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创新性、实用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过校级以上(含校级)技术鉴定,有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实验技术成果;
2.虽未经校级以上技术鉴定,但已在实际中应用,且效益良好的实验技术成果;
3.在较大范围内被公认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有重大意义的实验技术成果。
实验技术成果奖严禁重复申报。凡已正式获过奖的项目,不得申报本奖项,对违反规定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申报要求
校本部申报者需填写《44118太阳成城集团实验技术成果奖申报表》,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经院系推荐并排序后,于2013年5月31日下午17:00时前连同必要的技术资料上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216房间,同时将电子版上传至http://162.105.10.69。具体见操作说明
医学部具体申报要求参见医学部相关通知。
四、评审程序
1.2013年6月中旬设备部组织专家对推荐的实验技术成果进行评审。
2.2013年6月下旬评审结果公示,校级审定。
3.公布获奖项目名单。
五、奖励形式
实验技术成果奖评审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获奖的项目给予全校表彰与奖励。
本通知请各院系及时公布并转发各实验室。
校本部联系人:张媛 联系电话:62751418
医学部联系人:盛路 联系电话:82802358
附件:
2. 《44118太阳成城集团第七届实验技术成果奖网上申报操作说明》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2013.5.6